城发集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类别: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7-05-24 05:00:25   浏览:11438 次 [返回]

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市国资委党委及纪委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生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打造“廉洁城发”、实现集团“311”战略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从严治党、怎样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明确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对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路径。各所属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和历史担当,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传承闽西“听党的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以绝对忠诚的信念和意志、钢铁般的纪律和规矩,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尊崇党章、依规治党,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各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在大是大非面前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各所属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对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深化国企改革提供有力保证。

突出把好干部廉洁关。落实干部提拔“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要求,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确保选对人、用好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落实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要求,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开展入职、任职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各所属企业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的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通过谈话,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压力传导,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了就是生产力、抓实了就是凝聚力、抓强了就是战斗力的意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没有特殊、没有例外。

各所属企业要认真抓好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目标、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制定完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促进各所属党组织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担当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所属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唱主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各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各所属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构,要督促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并向三级企业和项目工地延伸,推动各所属党组织解决本企业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住“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用好问责利器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该回避没有回避、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健全干部正向激励机制,对企业领导人员既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又要信任关心爱护,激发改革创新精神,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

三、强化正风肃纪,树立清风正气

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全力推进纠正“四风”工作,不留盲区,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抓出习惯、抓出长效。紧盯重要节点,看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和集中检查,推进纠正“四风”工作向三级企业和项目工地延伸。加大问责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持续深化集中整治党员干部“三种不良行为”和部门行业“潜规则”、公款存储利益输送潜规则问题,持续推动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切实让市委2号文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同时,继续加大作风整顿力度,深入治理庸懒散拖浮现象,巩固和扩大治庸问责工作成果,及时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不冷不热、不急不忙、不疼不痒”的现象,实现从“宽松软”向“严紧硬”的转化。

构建长效机制。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2号文件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倒查责任、通报曝光,督促整改、加强管控。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委管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管理、业务支出管理、预算管理、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方面的监管和规范,切实解决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超标、业务招待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树立国有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树立良好风气。继续开展以“树清廉家风,立崇廉家规”为主题的好家风建设活动,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传统和良好作风,充分运用古田会议精神、谷文昌精神等红色资源,广泛宣传先进人物事迹和传统家规家训,积极宣传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和重要贡献,大力宣传优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宣传好典型,讲好国企故事,传播正能量,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培育企业崇廉尚洁的良好风气。

四、强化聚焦重点,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决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关联交易、内幕交易、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违反企业“三重一大”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案件,违规设立“小金库”和私分国有资产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案件等,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形成持续威慑。

提高监督执纪效果通过自主办案、提级审查、协同审查和督查督办等多种方式方法,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加强对各所属纪检监察机构运用“四种形态”的督促指导,推动执纪审查工作向基层企业延伸。以开展企业应收债权清理清收专项行动和开展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为抓手和突破口,加强对不良习气专项整治、员工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统一管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部门行业存在的“潜规则”排查、公款存储中谋私逐利问题整治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加大对企业经营责任追究问责,把执纪监督渗透到各项管理的全过程,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合法合规。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各所属企业应结合公司实际,深入挖掘企业文化资源,努力构建鲜明、务实管用的廉政教育品牌。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把廉政教育纳入公司工作议事日程,使廉政教育常态化。各所属企业应通过专题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反腐电教片、召开典型案例通报会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利用违纪干部的忏悔录,将警示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各所属企业要在办公场所平台展示廉政文化图片、警语、格言,营造良好的可视廉政文化氛围。在项目工地设立“廉政文化墙”,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实效性,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真正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五、强化标本兼治,健全监管制度

着力强化作风建设。一、抓早抓小。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微杜渐,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对党员、干部、所属企业负责人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廉洁守纪有关要求,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抓重点时节。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大力开展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教育,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2号文件要求,狠刹铺张浪费、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倡导廉洁、朴素的节日风尚。三、抓关键环节。紧盯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和岗位,特别要突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投融资、物资采购、产权交易、大宗贸易风险、应收账款、银行账户余额等方面的重点监督。四、完善机制。各所属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和重要事项的报告报备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推进建章立制,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市国资系统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健全完善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开展对企业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权力滥用。组织开展企业纪检巡查、监事会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督查;持续深化所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向集团党委述职述廉工作,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履职行权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月报告制度,按时真实报送,不得漏报、瞒报,重点加强对二、三级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专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重大投资项目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按照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企业领导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

六、强化“三转”落实,扎实推进队伍建设

深化聚焦主业。各监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三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精准执纪,进一步清理职责外分工,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落实所属企业纪检委员、监察室负责人述责述廉、定期报告工作和例会等制度,推动聚焦主业、履责担当,敢抓敢管、真抓实干。

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把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进来,选优配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的要求,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把关心爱护干部和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大培训力度,今年将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各所属企业纪检委员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梳理权力清单和问题清单,规范职责权限,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所属企业纪检委员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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